卖艺人行程等信息牟利,铁路车站员工被判刑!
时间:2026-07-17 02:08:14 出处:焦点阅读(143)
5月8日,卖艺牟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人行其中,程等车站一铁路工作人员倒卖明星行程,信息刑被判有期徒刑。铁路
2019年1月,员工被告人陈某某利用担任铁路车站客运员的被判职务便利,通过铁路车票系统查询他人搭乘高铁的卖艺牟利具体信息,包括有无搭乘高铁出行、人行乘车时间、程等车站车次、信息刑乘车站、铁路到站、员工座位、被判证件号码等公民个人信息,卖艺牟利并以每条10元至6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陈某某未在岗期间,以每条5元至10元不等的查询费通过同事被告人曾某等人代为查询相关信息。上述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部分被出售给被告人林某某等人,用于有偿查询演艺人员等的行程信息。截至2021年9月,陈某某违法所得共计约19万元。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等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情节特别严重,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依法从重处罚。综合本案事实、情节、后果等,对被告人陈某某等人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至一万四千元不等。对于检察机关提起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责令陈某某等人分别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二十万元至一万余元不等,删除所有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指出,行业“内鬼”是导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重要原因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利用职务便利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本案中,被告人陈某某等人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利用担任铁路车站客运员的职务便利,根据他人提供的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通过内部业务系统查询公民乘坐高铁出行的相关信息,并向他人出售获利,暴露公民出行计划、生活规律、社交关系等个人隐私,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公众人物,都可能面临生活安宁被严重破坏,甚至威胁人身、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
来 源: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
责任编辑:秦小茜
校 对:晓 亮
值班主任:费 煜
值班编审:刘子平
上一篇: 龙江人·暖心事 28年,236个“兵儿子”3个“兵女儿”
下一篇: 演员热依扎回应暂别演艺圈
猜你喜欢
- 港股异动丨内房股集体走强!华润置地创历史新高,里昂、美银齐声唱多
- 无人机坠入铁路线路致高铁故障,停车32分钟,63趟列车晚点,吴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光影聚襄好风来 ——湖北影视服务中心襄阳分中心成立仪式侧记
- “8家新能源车企被集中约谈”,小鹏汽车辟谣被纳入名单:近期并未收到此类不实信息提到的所谓“约谈”,也不存在被立案调查
- 5·17世界电信日|让AI从“云端”走进烟火人间 上海电信“匠心”织就AI之城底座
- 公安部公布无人机影响铁路安全典型案例
- 网购商品拆封就不能七日无理由退货?官方教你3招维权
- 外贸一线观察 江苏 外贸“开门红” 高端装备出口势能持续攀升
- 武汉东站多部门联合整治非法营运 全力保障旅客出行安全